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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评乌木案:如何选择是自己的权利
来源:搜狐 发布时间:2012年08月09日作者:
崇州发现乌木者高调宣布无偿捐献给国家


  崇州一建筑施工队又在地下挖出了乌木,与彭州吴高亮发现的天价乌木不同,崇州乌木发现者主动联系政府,无偿捐献给国家,并称:自己认为“地下的东西都是国家的”。

  对于崇州建筑施工队挖出乌木交政府一事,彭州天价乌木发现者吴高亮的代理律师张敏认为:作为建筑施工方,仅仅是乌木的发现者,不是埋藏乌木土地的承包人,也不是受益权人,选择交给政府只是做个“顺水人情”。

 

回放:施工队挖出10乌木


  6日,成都崇州市工业园区一电子厂工地上,正在平整基础的挖掘机在地下发现了乌木,经过6个多小时的挖掘,次日凌晨,一根长10米,胸径约1米的乌木被挖掘出来。

  有人当时就想分掉这块乌木。据报道,施工方现场负责人罗清当即让工人手拉手将乌木围起来,将乌木与现场围观的人隔开。然后拨打110,报告了发现乌木的情况。凌晨2时,这根乌木被送往当地派出所大院保护。

  随即,施工方负责人罗清在乌木上系了一束丝质大红花,高调宣布,将乌木无偿捐献给国家,他还表示,希望政府好好利用这个乌木,当文物或者从事科研都行,不要最后不知去向。

 

律师:施工队无权捐献


  对此,彭州天价乌木发现者吴高亮的代理律师张敏对这起乌木捐赠行为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他说,崇州施工队负责人高调把发现的乌木捐献国家,说明他骨子里还是认为乌木属于自己,只是他选择了捐献。

  张敏说,作为在发现乌木土地上作业的施工方,既不是土地所有权人,也不是受益权人,仅仅是发现者。一般工业园区土地所有权都归国家,电子厂一般也只是租赁使用方,如果电子厂主张乌木的所有权,乌木的归属同样也将面临争议。

  不过张敏认为,无论是彭州的吴高亮,还是崇州的企业,他们在发现乌木后的选择都是对的,无论是主张属于自己,还是主动上交,都是自己的权利。